赠送:穿花棉袄照相、雪乡博物馆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第1天 | 哈尔滨 亚布力 | 亚布力双标间 | 敬请自理 | 包含 | 敬请自理 |
第2天 | 亚布力 雪乡 | 农家暖炕 | 敬请自理 | 包含 | 包含 |
第3天 | 雪乡 哈尔滨 | 无 | 包含 | 包含 | 敬请自理 |
★早5:30统一地点集合(集合时间、地点、车牌号以提前一天晚上导游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集合完毕后乘车前往亚洲最大的滑雪场、09年大冬会主赛场——AAAA级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沿途欣赏千里冰峰、万里雪飘的北国风光,途中导游讲解亚布力概况,滑雪基本知识,车程大约3小时到达亚布力景区.
★参观亚布力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大、最具特色的农家大院;自由活动2小时,可以尽情的打雪仗,堆雪人等或自费参加当地娱乐及冰雪项目,远观欣赏亚布力山区最高峰海拔1374.80米的大锅盔山(山顶雪深约1.5米),观雪山圣景;欣赏世界稀有植物——偃松,山顶林海,山顶石海(约1亿年前形成)、树挂等山林奇景。
★午餐品尝东北农家菜或东北铁锅炖。
★午餐后赴雪场,途中观赏新建的欧式火车站、欧式建筑风格的风车别墅,在初级滑雪场体验白金贵族运动,滑雪3小时(含雪鞋、雪杖、雪板、雪服、雪镜)。
★结束后入住酒店,晚餐自理。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包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亚布力双标间
★早9:00左右乘坐空调旅游大巴车前往[中国雪乡],车程约3小时。雪乡原名双峰林场,这里雪期长、降雪频繁,有"天无三日晴之说",雪乡夏季多雨冬季多雪,积雪期长达7个月,从每年的10月至次年5月积雪连绵,年平均积雪厚度达2米,雪量堪称中国之最,且雪质好,粘度高,素有“中国雪乡”的美誉。
★途径亚雪盘山公路,亚雪公路平均海拔950米,最高点海拨1370米,两边壮丽的风景让游客流连忘返,雾凇雪挂奇观更是令人目不暇接,叹为观止,堪称中国冰雪盛景之最。
★中餐品尝热热乎乎的铁锅炖。
★高山雾凇拍照,自由活动。
★抵达雪乡景区,品尝东北饺子餐,餐后漫步雪韵大街,登梦幻观光栈道看雪乡美景。
★雪韵大街可观看驯鹿花车巡游、东北民俗大秧歌、篝火晚会等地方特色的互动表演,感受雪乡老百姓对远方客人的热情。
(此项目为雪乡景区统一安排,赠送项目,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表演,费用不退。)
★亲临《闯关东》《大约在冬季》等著名电视剧的取景地,漫步梦幻家园影视基地,(傻狍子拍照、观景台俯瞰雪乡景色、体验雪圈、小穿越等精彩活动)。
★体验东北寒地温泉,感受室内外温差50度的冰火两重天。
今日游玩体验:亚雪盘山公路、梦幻家园
赠送项目:驯鹿花车巡游、东北民俗大秧歌、篝火晚会、寒地温泉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包含
- 晚餐:包含
住宿:农家暖炕
★早餐后,可穿东北花棉袄拍照,漫步雪韵大街。
★参观雪乡博物馆,了解东北雪乡民俗。
★中餐后乘车返回哈尔滨,结束愉快的旅程!
独家赠送:穿花棉袄照相、雪乡博物馆
- 早餐:包含
- 午餐:包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无
膳食 4正2早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含酒水),一餐铁锅炖,一餐饺子宴,一餐东北特色餐;不吃不退
交通 全程空调旅游车
导服 优秀导游服务;
门票 亚布力初级滑雪3小时(含雪鞋、雪板、雪杖、雪服、雪镜)、雪乡大门票+环保车、梦幻家园影视基地(傻狍子拍照、观景台俯瞰雪乡景色、体验雪圈、小穿越等精彩活动)
赠送
项目 亚雪盘山公路、驯鹿花车巡游、东北民俗大秧歌、篝火晚会、梦幻观光栈道、穿花棉袄照相、畅玩雪爬犁、雪乡博物馆、寒地温泉
(赠送项目,如遇天气、景区政策性关闭、时间调整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概不退费,敬请理解)
保险 旅行社责任险
2. 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儿童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入园;
3. 持有效优惠证件的游客,雪乡大门票退15元/人。
4. 雪乡娱乐项目为农户承包无发票。
5. 我社解决投诉以游客在旅游地所签意见单为准,请您认真填写,如有问题,请您在当地提出,我社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若您在当地不提出异议,意见单签写无问题,则离后不予处理。
6. 农家暖炕住宿无一次性洗漱用品,请游客自备。
7. 农家暖炕住宿条件有限,火炕分房原则为男女分开,如夫妻、一家人、团体要求同住需补房间差价。
8. 1.4以下儿童不含滑雪费用;初级雪场需补交120元/人。
9. 如天气原因导致的高速封路,我们将协助您购买火车票,不可抗力因素费用客人自理。
2、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需保管好个人所有财产、同时注意人身安全,老年人及儿童需有成年人陪同。
3、旅游者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丢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旅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该景点的旅行社协议价作为退费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5、因不可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采取措施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我社协助旅游者安排旅游行程中相关事宜,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旅游法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6、景区内购物场所或二次消费,均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和导游无关,请自行判断产品质量和价格。
12.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20%;
13.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40%;
14.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15.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17713313787
黑龙江康辉客服电话
在线客服和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