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坐长江三峡系列豪华观光游轮,欣赏原汁原味的西陵峡风光!
2、游览世界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大坝,感受世纪伟业!
2、游览世界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大坝,感受世纪伟业!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第1天 | 宜昌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已含 | 敬请自理 |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宜昌
集合时间:早7:30-8:00三峡游客中心(万达广场对面);
宜昌港乘精品峡江游船——“长江三峡系列游船”,08:30开航,船赏宜昌市沿江风光,进入葛洲坝船闸体验水涨船高的独特感受,观万里长江第一坝葛洲坝。过闸后船观原汁原味西陵峡下段风光:南津关、三游洞、至喜亭、张飞擂鼓台、陈毅题词、明月湾、灯影石、莲沱大桥、黄牛宽谷、剪刀峰、晒经坪、毛公山、黄陵庙等。下船午餐后,乘车前往世界水利枢纽工程、国家5A级风景区【三峡大坝】(游览约2小时):三峡工程制高点【坛子岭】俯瞰整个坝区,一睹三峡大坝恢弘气势;于【196观光电梯】观世界上最大的内河船闸――双线五级连续阶梯式船闸的巧夺天工;【截流纪念园】观三峡大坝工程实物及影像资料,再现葛洲坝、三峡大坝截流的历史性画面。结束后乘车返回宜昌市内或东站(接送站另加10元/人),结束愉快的两坝一峡一日游。
(两坝一峡行程分车去船回和船去车回两种,由船方决定,参观景点一样,只是先后顺序不同)。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已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长江三峡系列观光游船,空调旅游车;不含接送;(如需接送站另加10元/人)
2、门票:三峡大坝景区换乘车;
3、用餐:含一中餐;
4、导游:持证导游服务;
2、门票:三峡大坝景区换乘车;
3、用餐:含一中餐;
4、导游:持证导游服务;
费用不包含
三峡大坝景区内设有分段电瓶车,第一段为船闸观景台—185平台,10元/人,如不坐电瓶车步行约15分钟,第二段为截流纪念园景点门口,10元/人,如不坐电瓶车步行约30分钟,游客可自愿选择。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1、关于特殊人群:本产品特殊人群不另退费。
2、关于出团通知:我社工作人员或导游会在出团前与游客电话或者短信联系,通知出发的时间,烦请保持电话畅通。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一般同时出发的一批游客通知其中一人,如需增加通知人烦请提前注明。
3、关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或由于第三方原因(包括游船停航、索道检修、景区暂停游览等),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与游客协商,帮助游客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已发生的费用不可退还,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如游客不同意变更,也可选择中止合同,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之后,余款退还游客。
4、关于安全警示:本产品需要步行,请注意防滑防跌倒。用餐自理期间,请游客选择干净卫生的餐馆用餐,远离无保障的小摊贩。自由活动期间如自行购买当地土特产品,请注意货比三家。
5、关于意见反馈:行程中如有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向导游或客服人员反馈并取得解决。如有未产生费用请与旅行社客服人员联系后由导游现退,如因故不能现退的需由导游出具未退费证明。行程结束时,请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反馈单》。行程结束之后,不再接受与《意见单》相反的投诉意见,不再受理未经证明的退费要求。
2、关于出团通知:我社工作人员或导游会在出团前与游客电话或者短信联系,通知出发的时间,烦请保持电话畅通。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一般同时出发的一批游客通知其中一人,如需增加通知人烦请提前注明。
3、关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或由于第三方原因(包括游船停航、索道检修、景区暂停游览等),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与游客协商,帮助游客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已发生的费用不可退还,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如游客不同意变更,也可选择中止合同,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之后,余款退还游客。
4、关于安全警示:本产品需要步行,请注意防滑防跌倒。用餐自理期间,请游客选择干净卫生的餐馆用餐,远离无保障的小摊贩。自由活动期间如自行购买当地土特产品,请注意货比三家。
5、关于意见反馈:行程中如有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向导游或客服人员反馈并取得解决。如有未产生费用请与旅行社客服人员联系后由导游现退,如因故不能现退的需由导游出具未退费证明。行程结束时,请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反馈单》。行程结束之后,不再接受与《意见单》相反的投诉意见,不再受理未经证明的退费要求。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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