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点:9:30越秀公园C出口/10:00体育西B出口,下车统一越秀公园
1.入住亨来斯登酒店豪华双床
2.尊享无限次浸泡
3.尊享酒店丰富自助早餐
1.入住亨来斯登酒店豪华双床
2.尊享无限次浸泡
3.尊享酒店丰富自助早餐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第1天 | D1:出发地—(午餐自理)—从化亨来斯登温泉—自由活动 | 从化亨来斯登酒店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2天 | D2:早餐——从化亨来斯登温泉——享受酒店康乐设施 | 从化亨来斯登酒店 | 已含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第3天 | D3:早餐——从化亨来斯登温泉——返回广州 | 敬请自理 | 已含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D1:出发地—(午餐自理)—从化亨来斯登温泉—自由活动
9:30越秀公园C/10:00天河城南门(体育西地铁B出口),2选1集中,乘车前往从化(车程约1.5小时)。
到达从化享用午餐(午餐自理),不用餐的团友们可自由活动;
餐后前往【亨来斯登温泉酒店】,客人自行到酒店前台交押金办理入住,入住后自由活动。
温泉开放时间:14:30 -22:30 ,如有变动以酒店为准请注意:此线路直通车如当天我社人数不足,将会与广州地区其他旅行社共同拼车出发,旅行社会根据情况与亨来斯登、亿城泉说、圣托利温泉庄园、天泽锦园、望江温泉酒店等直通车线路拼车出发。届时会按顺路原则先后接送客人到酒店办理入住。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从化亨来斯登酒店
D2
第2天
D2:早餐——从化亨来斯登温泉——享受酒店康乐设施
7:00-10:00自行前往餐厅享用早餐(视酒店安排为准);
享用早餐后继续享用酒店康乐设施,舒适度过假期。
- 早餐:已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从化亨来斯登酒店
D3
第3天
D3:早餐——从化亨来斯登温泉——返回广州
7:00-10:00自行前往餐厅享用早餐(视酒店安排为准);
约11:00 左右陆续退房,自行选择午餐。
约14: 00-16:00 分集中乘车返回广州(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结束愉快旅程!
【广州散团点】因广州晚高峰期,所有客人统一在越秀公园铁站散团(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 早餐:已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33-53座旅游大巴;
2、用餐:含酒店豪华自助早餐
3、住宿:亨来斯登温泉酒店豪华房2晚;
4、门票:酒店入住期间无限次温泉任泡(温泉开放个数及时间以酒店为准);
5、此线路为直通车线路,我社派随车工作人员;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购买个人意外保险);
2、用餐:含酒店豪华自助早餐
3、住宿:亨来斯登温泉酒店豪华房2晚;
4、门票:酒店入住期间无限次温泉任泡(温泉开放个数及时间以酒店为准);
5、此线路为直通车线路,我社派随车工作人员;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购买个人意外保险);
费用不包含
费用已含中没有提及的项目,以及个人其他消费,景区内自设的购物商铺、娱乐等项目,属于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本社不承担责任;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1、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自觉礼让、尊老爱幼;
2、若出发前一天晚上21:00后尚未收到通知短讯的,可致电咨询。
3、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5、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6、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出发当天不能携带未报名的游客,旅行社一旦发现,有权拒绝其上车且不予接待,并按客人因自身原因退团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一切风险、损失,均由客人自行承担,敬请注意。
7、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75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8、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其自带的商店非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餐厅、公园、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制作工场附设商品销售为其配套设施,仅供了解当地特色文化之用,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旅游者在以上所列场所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四、特别约定:
1、特别提示:该产品是直通车类别,旅行社只安排导游或工作人员接送客人往返,包含交通和酒店费用,没有行程,导游或工作人员协助客人办理入住酒店后,就要接返前批客人回程;客人在入住酒店期间是自由活动时间,提示客人必须执行酒店内所有配套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否则,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客人自己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2、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3、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请立即向导游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4、请客人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关于温泉项目的温馨提示:
浸泡温泉请避免空腹、饭后、酒后进行;不要长期在水里浸泡太久,浸泡10-15分钟应上岸适量喝水补充身体水分;温泉区域地面湿滑,特别要留意温泉区地面湿滑,避免摔倒;请客人根据自身情况而参加,例如有皮肤感染、传染病或身体不适等,切勿参加。
委托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报名的全体客人,对以上《行程及注意内容》表示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 旅行社(经办人)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2、若出发前一天晚上21:00后尚未收到通知短讯的,可致电咨询。
3、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5、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6、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出发当天不能携带未报名的游客,旅行社一旦发现,有权拒绝其上车且不予接待,并按客人因自身原因退团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一切风险、损失,均由客人自行承担,敬请注意。
7、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75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8、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其自带的商店非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餐厅、公园、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制作工场附设商品销售为其配套设施,仅供了解当地特色文化之用,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旅游者在以上所列场所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四、特别约定:
1、特别提示:该产品是直通车类别,旅行社只安排导游或工作人员接送客人往返,包含交通和酒店费用,没有行程,导游或工作人员协助客人办理入住酒店后,就要接返前批客人回程;客人在入住酒店期间是自由活动时间,提示客人必须执行酒店内所有配套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否则,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客人自己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2、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3、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请立即向导游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4、请客人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关于温泉项目的温馨提示:
浸泡温泉请避免空腹、饭后、酒后进行;不要长期在水里浸泡太久,浸泡10-15分钟应上岸适量喝水补充身体水分;温泉区域地面湿滑,特别要留意温泉区地面湿滑,避免摔倒;请客人根据自身情况而参加,例如有皮肤感染、传染病或身体不适等,切勿参加。
委托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报名的全体客人,对以上《行程及注意内容》表示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 旅行社(经办人)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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