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西江流域最大江心岛—肇庆砚洲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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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第1天 | 出发-烟桥古村-吴家大院-午餐-九江双蒸博物馆-沙湾古镇-回程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已含 | 敬请自理 |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出发-烟桥古村-吴家大院-午餐-九江双蒸博物馆-沙湾古镇-回程
上车点:
08:00越秀公园地铁站C出口
回程下车点:越秀公园地铁站
【如受交通管制,导游通知为准,当天有可能增加上下车点】
早上于指定时间集合乘车前往佛山九江(车程1.5小时),到达一个被时光眷顾的地方【烟桥古村】停留约40分钟,虽然历经沧桑变化,但她依然韵味十足,美丽动人。这就是百年古村——烟桥;烟桥村的文化底蕴深厚,可谓是人才辈出,名人荟萃。然后前往游览侨家博物馆【吴家大院】(停留约40分钟),是广东地区难得的清末民初古建筑群,也是九江现存最大的华侨房。见证了九江的侨乡文化。这是一座承载百年岁月的老宅,在青砖镬耳、碉楼洋房间感受这座古建筑群的魅力,感怀历史的沧桑变化
约11:00集中前往品尝特色午餐
约13:00集中前往【九江双蒸博物馆】(游览约40分钟)主要用于对九江双蒸酿造技艺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推广,是国内首个米酒博物馆,博物馆的展示风格与展品陈列都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馆内有古代的酒铺、戏台、米坊、酒坊以及码头等历史场景的逼真模拟,同时设有九江镇历史文化长廊,现代九江酒厂企业、九江双蒸酿造传统工艺等展示区。
约14:00集中前往【沙湾古镇】,精心打造后的沙湾古镇核心区面貌焕然一新,既保留了古镇原有的古色古香风味,又呈现出全新的视觉感受。集古建筑观赏、历史文化知识的汲取、风土民情的体验、休闲娱乐于一体,全面呈现岭南文化的独特魅力。(停留约1.5小时)游览结束后集中返程结束愉快旅程。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已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按实际参团人数安排空调旅游巴士,每人1正座
2.用餐:1正(团队用餐不用不退、10-12人一围)
3.景点:行程景区首道门票(园内园景点门票自理;所有景点均为套餐包含景点,如放弃不参加则无任何景点门票费用可退)
5.导游:提供专业导游服务
6.购物:纯玩无购物
2.用餐:1正(团队用餐不用不退、10-12人一围)
3.景点:行程景区首道门票(园内园景点门票自理;所有景点均为套餐包含景点,如放弃不参加则无任何景点门票费用可退)
5.导游:提供专业导游服务
6.购物:纯玩无购物
费用不包含
行程中未提到的其他费用和个人消费和购买手信的费用;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费用;因游客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本团20人成团,若不成团则提前两日通知,不另作赔偿,报名则默认该条款。
【老人出行】
1,本团为活动团队,门票为旅行社团体采购,已享受景区政策优惠,所以其他优惠证件(含: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含70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不再享受任何优惠;客人自愿放弃游览不退任何费用。
特别备注说明: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请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1.4米以下小童、55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游客敬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线路参团;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2、请出发当天带身份证原件、收据或合同前往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出发当天请游客提前10分钟到达,凡未准时到达者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3、旅行社已按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团费不含游客旅途中的一切个人消费和旅游意外保险,请游客自愿购买团体旅游意外保险;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风雪、塌方、交通堵塞等)造成的延误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6、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景点绝不减少;
7、本团不发旅行袋/旅游帽/矿泉水;
8、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如没有成人陪同出行,必须有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书方可参团;
9、旅行社会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乘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
10、车上空调较凉请自备保暖衣物,如晕车请带上晕车药,途中怕饿的朋友可以提前准备一些干粮;
11、我社将按实际人数安排合适车型,并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乘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上车后请对号入座;车牌号、座位号以及陪同联系方式将在出行前一天以短信形式通知,敬请留意。
12、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13、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14、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旅行社在保证行程标准景点不变的情况下可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以出团通知及当地实际安排为准。
15、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请立即向导游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16、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将严格执行行程标准承诺;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
17、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一般1.2米以下的婴儿只收往返车位费,出发当天不能携带未报名的游客。
注意:此线路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黄埔、金沙洲、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以当天安排为准。请知悉。
【老人出行】
1,本团为活动团队,门票为旅行社团体采购,已享受景区政策优惠,所以其他优惠证件(含: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含70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不再享受任何优惠;客人自愿放弃游览不退任何费用。
特别备注说明: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请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1.4米以下小童、55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游客敬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线路参团;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2、请出发当天带身份证原件、收据或合同前往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出发当天请游客提前10分钟到达,凡未准时到达者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3、旅行社已按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团费不含游客旅途中的一切个人消费和旅游意外保险,请游客自愿购买团体旅游意外保险;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风雪、塌方、交通堵塞等)造成的延误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6、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景点绝不减少;
7、本团不发旅行袋/旅游帽/矿泉水;
8、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如没有成人陪同出行,必须有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书方可参团;
9、旅行社会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乘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
10、车上空调较凉请自备保暖衣物,如晕车请带上晕车药,途中怕饿的朋友可以提前准备一些干粮;
11、我社将按实际人数安排合适车型,并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乘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上车后请对号入座;车牌号、座位号以及陪同联系方式将在出行前一天以短信形式通知,敬请留意。
12、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13、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14、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旅行社在保证行程标准景点不变的情况下可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以出团通知及当地实际安排为准。
15、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请立即向导游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16、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将严格执行行程标准承诺;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
17、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一般1.2米以下的婴儿只收往返车位费,出发当天不能携带未报名的游客。
注意:此线路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黄埔、金沙洲、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以当天安排为准。请知悉。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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