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泼水节)从化流溪河森林公园,溪头村纯玩1天游
跟团游 行程编号 40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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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水节)从化流溪河森林公园,溪头村纯玩1天游

参考价
59.5起/人 ¥59.5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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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一年一度流溪河泼水节(温馨提示:参加泼水节客人请自带备用衣服)
    2.打卡醉美溪头村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第1天:广州--从化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溪头村 午餐(自理)-回程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第1天:广州--从化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溪头村 午餐(自理)-回程

    8:00市区集中出发,上车后前往【从化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安排参加三桠塘一年一度泼水节活动,清凉身心。活动位于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内的三桠塘景区,属亚热带山地雨林,地貌奇特,景色迷人,其山峰形如五指,海拔千米行云走雾,山间森林茂密物种繁多。现开辟全长2500米的溯溪小道贯穿幽谷的中部,四周翠竹欲滴,森林苍翠,古木参天。


    11:30从化前往【从化溪头村】,(午餐自理 在溪头村享用)从化良口镇溪头村,这里没有名山大川的气派,也没有显赫的名声,只有旧式的建筑物和淳朴的村民安安静静、与世无争地共存着。就连这里是流溪河的源头这一点, 也并不为许多人清楚,一切都是淡淡的,名不见经传。刚进村口,便看到一条翡翠绿色的小河,青山绿树倒影,颇为清幽。这便是流溪河的真正源头,溪头村的名字也来源于此。
    大家好好感受一下徒步溪头村,还可以看看竹海瀑布感受乡村气息!历经百年风雨的古建筑有福田里、金紫里、济阳里等,斑驳的墙下摆放着犁耙、木制风谷机和石磨石臼当地农具,客家风情浓郁,在村中农家,还可以品尝味道鲜美的山水豆腐花和豆浆。再往前,就是景点溪源幽谷了。迎面就是一座小山,山上一片翠绿,一道银白色的瀑布从沟谷飞流而出,泻落在碧波深潭里。潭水水清见底,凉气阵阵,潭边奇石错落,野花簇拥,与周围景色浑然一体。
    15:30 左右游玩结束后集合上车返回温馨的家,结束愉快的如画意般的乡村之旅!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正规旅游大巴37-53座,保证每人一正座。
    2、景点:行程内标明景点的第一道门票
    3、服务:优秀导游服务;
    4、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购买个人意险)
    费用不包含
    1.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一切个人开支;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1、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自觉礼让、尊老爱幼;
    2、若出发前一天晚上21:00后尚未收到通知短讯的,可致电咨询。
    3、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5、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6.成团说明:此团 30 人以上成团出发,不成团我社将提前 2天通知客人,全额将退回团款或改期,不另作补偿;
    退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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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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