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爱达邮轮<地中海号>广州-越南下龙湾-广州5天4晚
跟团游 行程编号 41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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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达邮轮<地中海号>广州-越南下龙湾-广州5天4晚

参考价
1809起/人 ¥3449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下龙湾
预订须知
该产品为非即时确认产品,下单后客服会核实是否有位,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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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南沙 爱达.地中海号邮轮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已含
    第2天 海上巡游 爱达.地中海号邮轮 已含 已含 已含
    第3天 越南下龙湾 爱达.地中海号邮轮 已含 已含 已含
    第4天 海上巡游 爱达.地中海号邮轮 已含 已含 已含
    第5天 南沙 敬请自理 已含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南沙

    游览行程:广州南沙邮轮中心(参考离港时间:14:00)
    是日自行前往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办理登船手续,时间以出团通知为准。请拿好护照(从航次结束日期开始算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效期)。如您如有大件行李(手提行李除外)可交给邮轮的工作人员帮您办理托运,他们会将行李送至各位贵客所在的客舱。邮轮将于当天下午14:00开船,我们将开始这次轻松而又浪漫的邮轮假期之旅。
    温馨提示:
    1、当天出发前请务必带好自己有效证件,于出团通知指定时间地点办理登船手续;
    2、需要托运的行李需要锁好(贵重和易碎物品不要放在托运箱内);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邮轮 【住宿】邮轮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已含

    住宿:爱达.地中海号邮轮

    D2 第2天 海上巡游

    今天迎来全天的邮轮海上巡游,让轻松舒适来开启您的邮轮之旅。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享受船上的休闲娱乐设施及各式美食, 体验丰富多彩的娱乐项目,参加特色的船上课程,邮轮每天都会让你惊喜不断;一切服务只为让您和您的家人共同享受这无与伦比的邮轮假期!
    早餐:邮轮上 午餐:邮轮上 晚餐:邮轮上
    住宿:邮轮



    • 早餐:已含
    • 午餐:已含
    • 晚餐:已含

    住宿:爱达.地中海号邮轮

    D3 第3天 越南下龙湾

    游览行程:越南下龙湾(抵港时间:07:00 离港时间17:00)
    下龙湾位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广宁省下龙市,毗邻海防市、锦普市与云屯区,是典型的石灰岩喀斯特地貌海湾,占地约1553平方千米,山海风光秀丽迷人,景色似桂林山水,闻名遐迩,为旅游胜地,有“海上桂林”的美称
    温馨提示:上述文字仅是针对港口的描述,并非岸上游览线路;您可以选择参加邮轮公司组织的岸上观光游,也可以自行前往岸上观光,所有乘客必须提前一个小时返回到邮轮上;请务必留意日报最晚回船时间和关闸时间,控制好岸上游览时间,以免错过登船。请带好船卡和护照复印件。
    【早餐】邮轮【中餐】邮轮邮轮或以个人岸上游选择为准
    【晚餐】邮轮【住宿】邮轮

    • 早餐:已含
    • 午餐:已含
    • 晚餐:已含

    住宿:爱达.地中海号邮轮

    D4 第4天 海上巡游

    今天迎来全天的邮轮海上巡游,让轻松舒适来开启您的邮轮之旅。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享受船上的休闲娱乐设施及各式美食,体验丰富多彩的娱 乐项目,参加特色的船上课程,邮轮每天都会让你惊喜不断;酒吧、咖啡馆、 网络中心全天供您享用;还有来自全球各地的著名时尚品牌供您选购;一切服务只为让您和您的家人共同享受这无与伦比的邮轮假期!

    • 早餐:已含
    • 午餐:已含
    • 晚餐:已含

    住宿:爱达.地中海号邮轮

    D5 第5天 南沙

    游览行程: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抵港时间:10:00)
    预计上午10:00抵达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请依照指示下船,结束愉快的邮轮假期。如果需要预定您的下次邮轮旅程,或者亲友咨询,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
    【早餐】邮轮 【中餐】 自理【晚餐】自理 【住宿】温馨的家

    • 早餐:已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游轮所选客房4晚船票费用;
    2、用餐:指定免费餐厅用餐;
    3、娱乐:互动派对、剧院表演、船上指定免费设施(游泳池、按摩池、健身设施、攀岩、甲板冲浪等)。
    4、船上港务费950元/人(报名时一起支付)。
    费用不包含
    1、邮轮服务费:套房服务费为每晚150港币/人,其他普通房型为每晚130港币/人。邮轮服务费于登船后收取,以港币计价方式直接计入您的船上消费账单中,并在下船前由船方统一自动扣除,未满4周岁的旅客免收服务费。
    2、签证费用:越南落地签:费用约12美金/人,具体以船上公布为准(由于需要办理签证,请至少于开航前5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护照信息录入系统,未按时提交完整护照信息的客人无法办理越南落地签,需自备签证或选择不上岸。具体以船上公布为准)
    3、往返码头的交通费:往返码头登离船的交通、食宿费用需要您自理,请您妥善安排,以免耽误出行。
    4、船上收费餐饮娱乐:如收费餐厅、收费娱乐设施、VIP演出活动坐席等。
    5、付费的岸上游产品:我们会根据不同的邮轮航线以及停靠港口,提供付费的岸上游产品,您可以在登船后进行选择和预订。
    6、Wi-Fi套餐:船上通讯支持高速的卫星通讯技术,并提供付费上网服务,套餐价格以实际船方公布价格为准,请于登船首日购买。
    7、其他收费或自费项目:包括并不仅限于免税店购物,酒水套餐购买以及港口停靠期间岸上观光个人产生的费用等。 
    8、其他收费或自费项目:包括并不仅限于免税店购物,酒水套餐购买以及港口停靠期间岸上观光个人产生的费用等。 
    9、客人的赞扬和肯定是司陪人员努力提升服务品质的动力。如对司陪人员的服务满意,遭循国际惯例建议每位游客奖赏司陪人员30元/天,共150元(币种:人民币)。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邮轮行程确认后取消 损失费 邮轮行程确认后取消 损失费
    出发前90天取消 团费总额的25% 出发前89-60天取消 团费总额的50%
    出发前60-30天取消 团费总额的75% 出发前30天或以下 团费总额的100%
    ·证件须知:
    1.出行证件须知
    中国大陆国籍客人:从航次结束日期开始算有效期6个月以上护照原件+1份护照复印件
    温馨提醒:
    1、成功预订后需提供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或者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出船票使用;
    2、港澳台的客人,还需持有有效的回乡证或台胞证;
    3、如非中国大陆国籍客人,请您自行确认签证事宜;外国籍客人需有再次进入中国的有效签证,如自备签证,请确认您签证的有效性,以免耽误行程!

    2.报名须知:
    1、中国大陆公民需持本人有效护照(航次结束日期开始算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效期)。
    2、外籍请确保持有再次进入中国大陆的有效签证,如果因个人证件或签证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出入境,一切费用不退,以及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
    3、报名时请提供准确的名字(汉字及拼音)、出生日期、性别信息及分房要求。这将影响到您的船票是否有效。
    4、更名政策:每一间预订舱房至少保证一名乘客信息,自预订之日起至航次结束保持不变,否则该预订将被视作取消后再重新生成的新预订,并根据取消政策收取相应取消费用。乘客信息修改将收取每人每次150元人民币变更费,出团前 15个工作日不允许更改船票名字。
    5、预订限制:
    1)婴儿出行:考虑到乘客旅行的安全性和舒适度, 航次出发当日出生未满6个月的婴儿不能登船,对于航程为15天及以上的航次,此最低年龄限制将提高至12个月。如您需要自行携带婴儿车或婴儿床上船,请您至少在开航前10天向爱达邮轮客户服务中心报备,客服人员将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2)儿童出行:18 周岁以下的乘客需由一位 18 周岁以上的乘客陪同(以下称:陪同人)。如非法定监护人陪同出行,需确保已取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同时陪同人在航行(包括上下船)全程承担一切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的监护责任和义务,包括出行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与责任。陪同人所行使(或默许)的任何对出行者的监护行为将视为法定监护人行使的监护责任和行为。爱达邮轮对陪同人进行的任何形式的询问、说明、声明、通知,均视为已向法定监护人同等做出并被承认。请携带以下资料登船(一式两份):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和有法定监护人与孩子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复印件;及由法定监护人及陪同人共同签署的《法定监护人同意书》。如宾客未能按照要求提供以上文件,爱达邮轮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登船手续。
    3)孕妇出行:由于船舶没有装备帮助孕妇或分娩人士的设施,因此孕期超过24周的孕妇不能预订邮轮行程(以邮轮航程结束之日计算),怀孕未超过24周的孕妇,需要出具医院证明。该证明需要含有该孕妇怀孕周数、预产期并加盖医院公章及诊断医生签章,同时应含有证明母亲和胎儿健康状况良好、合适邮轮旅行且非高风险怀孕的医学诊断,并在至少开航前10天向爱达邮轮客户服务中心报备。为了您的安全,如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医院证明,爱达邮轮将会取消您的预订或拒绝您的登船要求。
    4)长者出行:我们对于预订客人没有最高年龄的限制,但长者需确保出行时的健康状况适合搭乘邮轮出行。我们建议随身携带医生开具的健康证明文件或体检报告,并确保购买了个人境外旅游保险和有家人全程陪伴,如有慢性病的记得携带常用药品和相关病史报告。更多出入境药物携带要求请您以目的地领馆以和中国出入境管理局公布的信息为准。
    爱达邮轮公司提醒您,船上医疗设备有限,携带任何您在邮轮上可能需要的药物和/或设备是您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您登轮的手提行李中随身携带您需要用到的药品和/或医疗设备。
    6、游客因自身原因发生被拒绝入境等情况,我公司不承担责任。游客擅自在境外离团或者滞留不归,责任自负。
    7、本邮轮产品预订生效后:当旅客不适合开始或继续航行,或可能对船上的健康,安全,纪律造成危险的,船长有权 利在任何时候,视情况做出任何以下决定:
    1)拒绝该旅客登船;
    2)在任意港口让该旅客下船;
    3)拒绝该旅客在任何特定港口下船;
    4)限制该旅客在邮轮的特定区域或拒绝该旅客参与船上的某些活动。
    8.在下列情况下,船长有权自行对航行范围做出修改、变更停靠港口的顺序和/或省略其中某个或某些停靠港口: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超过船长或船主的控制范围的情形;
    2)为了旅客和邮轮的安全性而有必要的;
    3)为了使邮轮上的任何人获得岸上医疗或手术治疗;
    4)任何其他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包括因特殊情况引起的燃料问题,船长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9.出发前或航程期间,邮轮公司有权根据天气、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或改变行程,对此我司将不承担任 何赔偿责任。游客应积极配合并接受对行程的合理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由游客承担
    10、游客报名后,若遇邮轮公司船票、燃油税、小费等调价,我公司根据实际差额向游客多退少补。
    11、境外导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的游览先后顺序,但不可减少或变更景点。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景点的减少或变更,我公司负责积极协助解决,退还未去收费景点的门票差价,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12、游客在境外指定商店购物,请一定要问商家拿好发票及相关证书,如产生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积极协助退换货,如游客无法提供发票及相关证书,我公司则无法协助办理任何退换手续。
    13、船上消费只收取港币,船上提供货币兑换服务,汇率可能略高于国家对外公布的当日汇率。船上不能使用银联卡,只能使用可刷取美金的信用卡,如VISA维萨卡、MASTER万事达卡、AMEX美国运通卡等。
    14、游客不得携带酒精饮料上船,可以携带由医院开出的药品或针剂。船上提供免费的晕船药。
    15、船上配备医生和护士,就诊挂号费用、治疗费及药费需额外收取。
    16、邮轮上大部分区域为非吸烟区,游客可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如果违反规定,将被处以罚款。
    17、在邮轮上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并按照邮轮方活动安排,自行选择邮轮上的用餐、游览、娱乐项目等。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游者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8、旅游者应当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及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自觉参加并完成海上紧急救生演习,对有关部门、机构、邮轮方或旅行社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19、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不允许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如有不便敬请谅解。团中领队、导游不允许主动推任何自费项目,如客人主动提出需要安排行程外的额外景点或旅游项目,需要获得全体团员签字确认后才可以进行安排。
    20、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由游客自愿购买。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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