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韩国>首尔自由行5天
跟团游 行程编号 4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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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首尔自由行5天

参考价
1999起/人 ¥1999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首尔
预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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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航班:
    广州-首尔 CZ339/16:30 --20:35
    首尔-广州 CZ340/10:55-- 13:50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首尔自由活动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2天 首尔自由活动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3天 首尔自由活动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4天 首尔自由活动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5天 首尔自由活动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首尔自由活动

    全程自由安排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D2 第2天 首尔自由活动

    全程自由安排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D3 第3天 首尔自由活动

    全程自由安排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D4 第4天 首尔自由活动

    全程自由安排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D5 第5天 首尔自由活动

    全程自由安排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机票+团签
    费用不包含
    1.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航空公司临时通知的燃油税涨幅,行程外之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
    用等;
    2.如战争、台风、罢工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涉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额外费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一切责任自行负责,与旅行社无关;
    4.自由活动期间的所有食宿费用等;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参团资料:
    大陆护照报名:护照原件(有效期至少 6 个月以上),大一寸白底彩照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赴韩团队申请表。
    香港、澳门护照报名:入境韩国实行免签政策,成人需提供护照首页资料扫描件,未满 18 岁的儿童除了提供护
    照首页扫描件,还需要提供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扫描件)。
    备注:香港旅行证、澳门旅行证及各国入境签证费用现询。 出发当日所需携带的资料:
    护照原件(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及足够的签证空白页,护照页不得有涂鸦,污损)(海关新规:无需相片)
    **请各位贵宾一定要注意保持自己护照的清洁和完整,如因本人护照污损残缺等原因导致被各国边检、移民局、
    口岸拒绝出入境,所有产生的损失由游客本人自行承担,敬请注意!持香港护照或澳门护照,出发前请带齐回乡
    证等相关证件。
    G)报价仅适用中国大陆护照及持港澳特区护照。另请详询护照类别是否可接待参团,整团其他护照价格另询。
    特别须知:
    1.特别注意:持外籍护照报名游客,必须自备前往目的地国家有效签证,并必须有再次入中国境内的有效签证。
    持港澳护照(包括 DI 身份证明书)报名的客人,出发当天必须自带有效期回乡证原件。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
    进出境,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负!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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