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网<怀旧中环系列>广州出发港澳3天游(香港观光+怀旧中环+澳门观光)港2(4钻)
跟团游 行程编号 42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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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旧中环系列>广州出发港澳3天游(香港观光+怀旧中环+澳门观光)港2(4钻)

参考价
1759起/人 ¥2199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香港 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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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会有所不同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景点 参考酒店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广州--深圳口岸--香港 香港4钻酒店 敬请自理 已含 敬请自理
    第2天 香港 香港4钻酒店 敬请自理 已含 敬请自理
    第3天 香港--澳门--珠海口岸(自行自理)返回广州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已含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广州--深圳口岸--香港

    广州集合地点及时间:
    【A】 05:20海珠广场华厦大酒店门口
    【B】05:40天河区冼村18线地铁站G入口
    【C】 06:25番禺广场E出口基盛万科
    广州——深圳莲塘口岸——黄大仙——西九艺术公园——午餐——星光大道——尖沙咀——钟楼——天星小轮——太平山顶——会展中心(外观)/金紫荆花广场——晚餐(自理)——酒店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已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香港4钻酒店

    D2 第2天 香港

    酒店——香港仔渔人码头怀旧之旅(海上游船+海上渔家博物馆+“艇仔粉”午餐)——漫步中环电影之旅(中环扶梯+石板街+大馆+中环街市)——送返酒店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已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香港4钻酒店

    D3 第3天 香港--澳门--珠海口岸(自行自理)返回广州

    港珠澳大桥——大三巴——妈阁庙——渔人码头——澳门回归贺礼陈列馆——午餐——巴黎铁塔(外观)——银河运财银钻表演——威尼斯人度假区——珠海公路口岸(自行自理)返回广州
    抵达珠海公路口岸,结束愉快旅程!客人可报名时加38元/人,加订珠海回广州车位!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已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景点: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第一道门票
    用餐:3正餐
    酒店:2晚香港酒店(四星级参考),一人一床位,单人报名需自补房差
    导游:香港、澳门导游讲解、全程导游小费
    交通:空调旅游巴士、港珠澳大桥单程金巴车费,不含珠海口岸回广州车位,客人可报名时加38元/人,加订珠海回广州车位
    费用不包含
    1、行程外产生的私人费用
    2、旅游证件签注费
    3、不含单人房差
    4、不含珠海返回出发地交通
    客人可报名时加38元/人,加订珠海回广州车位!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出行须知
    【预订须知】:
    1、拼团说明:本线路为散客拼团,团友可能来自不同地域、参加不同线路,且会更换导游,但不影响正常游览。
    2、预订说明: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联系方式), 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
    3、年龄说明: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和长者(65-74周岁)须有成人(18-64周岁)陪同出游,长者须签订《免责书》
    4、过关说明:领队一般都会提前在关口等候客人,请您务必准时到达并且保持手机畅通。过关时间会因人流大小而定,如过慢请您谅解;因游客自身原因(如疾病、怀孕、携带违禁品、证件有误、护照抽查等)造成的通关延误,需自理费用追赶团队。
    5、集合说明:此为散拼团队,请注意导游宣布的注意事项、集合时间、地点,认清楚游览车的号码,务必准时集中,请在约定时间到达上车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行程和影响其他游客。如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及费用自负,敬请谅解。
    6、行程安排:行程中标注的时间可能因堵车、排队、海关、集会、路况、天气等特殊情况有所调整;行程中所包含的景点属于打包销售,个别景点因人流限制、景区检修、交通管制等原因造成无法前往的可退景区门票(免费景点无费用可退);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罢工或航班延误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自由活动期间不含任何服务,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7、其他项目:行程中的赠送项目不参与无任何退费。自费增加项目,属个人自愿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8、不可抗力:接待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天气、当地政策等)造成的额外费用,游客自行承担。
    9、脱团离团:旅游者在出游中未经旅行社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脱团离团,未完成部分不退任何费用,离团或脱团后可能发生的任何意外须自行承担责任。
    10、出行证件:报名本线路须自行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有效签注,出行须携带港澳通行证原件,在港期间请随身携带证件并妥善保管。
    11、酒店单房差:香港段可安排同性团友拼房,但不能指定只拼单男或单女,如对睡眠质量有要求的客人,建议补房差。澳门段无拼房安排,如您是单人或奇数出行,请补齐单房差。
    12、通讯说明:本线路为出境游,敬请所有参团游客自备手机并开通国际漫游功能。
    13、充电设备:香港充电插头为英标三脚方插(见图),涉及住酒店的客人建议提前自备转换插座
    14、旅游意外险:此行程不含旅游意外险,旅行社对游客的旅游意外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肌梗塞、精神病、癫痫病、先天性疾病等患者属自身疾病,不在旅游意外险赔付范围之内,此类人群若想参团请建议购买适合自身疾病的险种降低参团过程中因突发疾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风险)。因不可抗力和第三方等非我社原因造成的伤害和损失,我社不承当相关责任;旅游中发生的意外,经有关司法部门认定后,确属旅行社操作不当导致的,由旅行社购买的责任保险按规定负责赔偿。
    【温馨提示】:
    1、货币:港澳地区通用货币为港币,请在出行前兑换好少许港币。大型商场/超市均可刷内地银联卡消费,部分交通或便利店可接受微信或支付宝,但还是建议带少许现金。
    2、健康提醒:建议自带常备药,如感冒、晕车、防蚊虫叮咬药物等;旅游大巴及酒店空调温度较低,建议携带披肩等保暖衣物。
    3、酒店说明:
    *基于环保方面考虑,港澳地区多数酒店内没有牙膏、牙刷、拖鞋等个人卫生用品,请自行携带。
    *港澳酒店没有星级制度,行程所属星级为参考国内同级标准;但港澳地区寸土寸金,房间及床位狭小。
    *部分酒店使用电视、电话、以及 WIFI 需要收费,如需使用,请联系酒店前台付费使用。
    *酒店入住时需缴纳酒店住宿押金,一般 500 港币或 1000 港币,请自备现金或刷卡预授权。
    4、餐饮说明:
    *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您的口味需求,敬请谅解。
    *因港澳特殊习俗,中式围餐默认10-12人一桌,如人数超出或低于此范围菜品会相应增减。
    5、出入境携带物品注意事项:
    *根据海关规定,居民出境可携带 20000人民币或等值5000美金的外币现钞。
    *如携带摄像机、有变焦镜头的照相机、数码相机、手机电脑等物品请提前到海关申报并保存好申报单。
    *免税品:入境内地每人限带200支香烟及一瓶酒,入境香港限带 19 支香烟。
    *禁止携带枪支、弹药、毒品。
    *遵守海关其他相关规定。
    6、购物提示:香港澳门是免税城市,购物请选择正规商场及连锁店购买,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并保留必要票据;行程中有些餐厅、酒店及景区出口的卖场或商铺,均不属于旅行社或导游安排的购物场所
    7、安全提醒:自由活动期间因无导游陪同,游客需对自己人身、财产负责并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注意交通意外,遵守交通规则。一切贵重物品(包括通行证、身份证、现金、银行卡等)必须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不可放在车上,以防不测,如有遗失,本公司概不承担赔偿责任
    8、遵纪守法:遵守当地风俗习惯,不要随地扔纸屑、烟头、吐痰;不要在公共场所、酒店、旅游车上吸烟,在旅游过程中注意安全。在港澳期间不得参与黄、赌、毒的行为,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均与旅行社无关。
    9、通知时间:领队最晚在出行前1天22点左右以微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游客,请保持手机畅通并通过微信验证。
    以上注意事项旅行社已悉数告知,并将此注意事项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确保您的人身财产安全并确保您此次旅行愉快,敬请仔细阅读!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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