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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1 | 1 | 2 | 3 | 4 | 5 |
6 | 7 | 8¥1499余位: 充足 | 9 | 10 | 11 | 12¥1499余位: 充足 |
13 | 14 | 15¥1499余位: 充足 | 16 | 17¥1499余位: 充足 | 18 | 19¥1499余位: 充足 |
20 | 21 | 22¥1499余位: 充足 | 23 | 24¥1499余位: 充足 | 25 | 26¥1499余位: 充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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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顺利出行,建议至少在出行前天
预订★游览龙胜秘境【布尼梯田】邂逅惊叹的花海梯田,古朴的瑶族寨落,构成一幅幅桂北美景!
★【紫云仙境】紫云仙境风景别致,玲珑秀气又气势磅礴,洞中的水帘瀑布和绚丽多彩的自然景观,令人叹为观止!
★游览桂林市城徽【象鼻山景区】,酷似一头在江边饮水的大象,栩栩如生。
★乘着休闲竹筏游【漓江】慢品山水的味道,点亮中国山水画的风韵,秀出人间仙境的魅力!
★舌尖美食:茅草屋瑶家宴+布尼梯田土鸡宴!
★特色住宿:富川茅草屋度假农庄+龙胜温泉酒店,疗养的胜地!
天数 | 行程/景点 | 参考酒店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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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 | 广州南-贺州 | 参考酒店:富川茅草屋度假农庄或同级 | 敬请自理 | 敬请自理 | 已含 |
第2天 | 富川-龙胜 | 参考酒店:龙胜温泉酒店或同级 | 已含 | 已含 | 已含 |
第3天 | 桂林-广州南 | 敬请自理 | 已含 | 已含 | 敬请自理 |
据时间前往广州南站乘动车前往贺州(动车二等座,车程时间约1.5小时左右),导游接团,前往游览【紫云仙境】 (约60分钟左右,不含景区内往返观光车38元/人,现场交导游)紫云仙境·别有洞天--紫云仙境元宇宙演艺,将天然溶洞景观与瑶族传统文化相融合,通过高科技虚实共生和互动技术,打造中国首创溶洞元宇宙沉浸式实景演艺,形成独具特色的穿越式、行浸式、剧情式三大核心表现形式,探求视觉、听觉、触觉上的沉浸式互动体验,开启一场艺术与科技的梦幻之旅……后前往【神仙湖】(自由漫步约30分钟) 神仙湖一年四季湖光山色,花果飘香,绿树成荫,“氧吧”效应突出,乡野情怀浓厚,自然生态良好,水秀光影绚烂,是生态休闲、度假养生好去处。晚餐后入住【富川茅草屋度假农庄】(特别赠送瑶族浴足一次,让您消除疲劳,抵御风寒,“瑶浴养生-防治疾病的传统药理养生”) 它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瑶族长鼓舞和蝴蝶歌的传承基地,历史文化深厚、瑶族风情绚丽。农庄周边景色优美,环境舒适、乡野情趣浓郁、自然生态良好,是生态休闲游、健身运动游、生态观光游、休闲度假游的绝佳去处,也是难得的休闲养生康体之地。
注意:1.由于旅行社按团队票出票,铁路票务系统都是随机出票,故无法指定连座或指定同一车厢,敬请知悉!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已含
住宿:参考酒店:富川茅草屋度假农庄或同级
早餐后,前往桂林(车程约3小时),后前往乘竹筏游览【漓江/草坪段】(游览约50分钟)筏行江中,宛如迎面打开一幅幅奇妙山水画卷,可观奇峰倒影、碧水青山、牧童悠歌、渔翁闲钓、古朴的田园人家,真正体会到“人在画中游”的绝美漓江仙境。(竹筏漂流温馨提示:孕妇、残疾人、70 岁含以上老年人/1.2 米以下严禁乘坐竹筏。 1.2 米以上儿童须购买成人票与成人同乘,具体是否能上竹筏以景区当时标注为准)后乘大巴车前往【龙胜布尼梯田】(游览约90分钟,不含景区上下索道 120元/人,现交导游), 景区海拔400-1600 米,总面积近千亩 ,以花海梯田、高山叠瀑、少数民族民俗文化为主要景观,集“奇、险、幽、秀”于一体展示在世人面前。一年四季都在讲述花的故事;原始风貌的红瑶梯田,原生态的瑶族吊脚楼建筑群,清澈的桑江水,从梯田脚下缓缓的流过,湍急的加乌瀑布,自山顶飞驰而下,撞击水面的声音,在梯田群落久久的回荡。(注:田园中的花期受当地气候等影响,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香味和色彩!以实景为准!)。后前往【龙胜温泉】入住龙胜温泉中心酒店,享受温泉浴。龙胜温泉以其清澈、纯净的水质,地外幽谷,周围碧峰耸立,云缠雾绕,溪水潺潺,鸟鸣猿啼的秀丽风光和冬暖夏凉、四季宜人的气候,在国内众多温泉中脱颖而出,成为旅游、疗养的胜地,被誉为“天上人紂”。
- 早餐:已含
- 午餐:已含
- 晚餐:已含
住宿:参考酒店:龙胜温泉酒店或同级
早餐后,前往【少数民族观光寨】(游览约 120 分钟),不落锁的大门见证了侗家人的信仰——萨崇拜:侗族家人不许偷;枯 井,古香古色的石板小巷,灰白的青砖墙诉说着侗族的历史,侗族的文化,让我们走进他们家里做客,真正了解侗族这个少数民族的民 族文化,感受村民古老、恬静、悠慢的生活。(注意:该景点可能产生消费,为景区经营行为,客人敬请自愿);前往游览【象鼻山公园】 (游览约45分钟) 象山坐落在桂林市中心的漓江与桃花江汇流处, 形似一头鼻子伸进漓江饮水的巨象,象鼻和象腿之间是面积约一百五十平米的圆洞,江水穿洞而过,如明月浮水,构成“象山水月 ”奇景。 坐落西岸的象山水月与漓江东岸的穿月岩相对,一挂于天,一浮于水,形成“漓江双月 ”的奇特景观;外观【日月双塔】(自由游览约20分钟,不登塔),日月双塔地处桂林市中心区,坐落在桂林城的中轴线上,与“象山水月”相邻。后赴桂林市民超市购买当地土特产馈赠亲友(市民超市不算购物店)。后根据动车时间送高铁站,结束愉快旅程!
注意:1、由于旅行社按团队票出票,铁路票务系统都是随机出票,故无法指定连座或指定同一车厢,敬请知悉!
2、大交通信息以当天出票为准,此前行程所示或销售所述的大交通时间仅供参考。
温馨提示:1、以上行程安排如因动车班次、天气、路况等因素,在不影响行程及接待标准前提下,经全体游客协商同意后,进行调整!
- 早餐:已含
- 午餐:已含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敬请自理
2、住宿:标准双人房(具体酒店标准请参考行程,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如产生单男单女需补房差。
参考酒店:富川茅草屋度假农庄或不低于以上标准的酒店;龙胜温泉酒店或不低于以上标准的酒店;
3、用餐:含2早4正(酒店房费含早餐),餐标30元/人(小孩餐费减半);正餐八菜一汤不含酒水;此为团队用餐,若游客放弃用餐,恕不另行退费,请游客人谅解。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不含酒水,整团少于5人退餐。
4、门票:包价项目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本团全团已做接待成本综合调控,不因单一门票免费政策(含:60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及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再个别调减团费事由,敬请客人谅解。
5、用车:当地5-55座空调旅游车(安排套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按团人数安排车辆大小)。
6、导游:当地优秀中文导游服务。(10人以下司机兼导游)
7、小孩收费:①6周岁以内(1.2米以下)执行小童价格收费:此收费提供车位、导服、其它不含(全部超高1.2米现场自理费用)。
②6周岁-13周岁(1.2-1.4米)执行中童价格收费:此收费提供车位、早餐、导服、半价往返动车票,门票,其它不含(全部超高1.4现场自理费用)。
③年龄满14周岁或以上按成人价格收费(提示:每位持票成人仅可携带一名1.2米以下儿童免票乘搭动车/高铁(不占座)
8、婴儿收费:2周岁以下婴儿,不含餐、床位、景点、动车费用,交通部门规定婴儿必须占座位,不能超载,需收车位费。
9、温馨提示:不含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洗手间店,如少数民族侗寨内的合作社存在购物场所)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特别约定:1、适逢旺季,交通费、当地房费及车费升幅较大,也有可能会出现后期甩位降价等因素,导致不同日期报名,且同团出发的客人,团费有较大差异,敬请旅客注意!
2、自由活动期间,游客所发生的问题责任不在旅行社。
3、收客指引:①60岁至69岁的游客参团,必须征得直系亲属书面同意,并在报名单记录非出游直系亲属或非出游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同时,参团人也要签署《游客健康申明》,参团人及其直系亲属需签署《老年人或孕妇参团免责承诺及协议》;②70 岁至 74岁的游客参团,除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第1点要求操作,还应强烈建议客人提交自出发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的身体检查报告;③75 岁及以上的游客参团,除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第1点及第2点要求操作,要求有 65 岁以下的同行人陪同;本行程较为紧凑,不适合80岁以上老年人参团。
4、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贺州星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北海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跨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和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醉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金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正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湛江港程旅行社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桂林飞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5、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2、出发时请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本(已满16周岁但又未有身份证客人应准备其他乘机有效证件如:临时身份证明原件和户口簿正本)
3、游客一经报名,即表示已确认此行程并同意执行《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4、我社已按规定为阁下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及建议客人购买旅游意外险,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或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客人承担。
6、收费标准中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团队出现单男单女时,我社导游有权调配房间,安排与其他团友同房或加床,客人如不接受此种方式,须在出发前补房差。
7、具体行程如有调整,以导游当日宣布为准。
8、散拼团接送机和带团导游不为统一导游,但我们将事先做好衔接工作,请游客放心,如不成团的情况下,我社提前7天通知客人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在7天以内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我社按照《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进行补偿。
9、如旅游者确认报名后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承担已产生的费用及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照《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执行。
10、本旅行社郑重提示:请报名参加的游客认真阅读行程介绍,并全面谨慎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后决定是否参加旅行及哪种形式的旅行;对自己身体、精神状况可能不适合的,应当书面告知本旅行社。本旅行社在了解后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报名、出行。
11、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辞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置,予以积极的配合。
12、 适逢旺季,交通费、当地房费及车费或者升幅较大,导致不同日期报名,且同团出发的客人,团费有较大差异,敬请旅客注意!
13、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景区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14、在实际游览过程中我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的游览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15、行程中赠游景点如遇景区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游览,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参观,我社有权无偿取消赠游景点并通知游客。
16、行程中如有因大交通时间原因无法使用的正餐或门票的,由当地导游根据实际情况将未产生的费用现退给客人,由客人签名确认。如果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17、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12周岁以下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人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享受景区门票优惠的游客不存在价格差异,无差价退还,敬请注意!
18、因为大交通的不稳定因素,本行程往返大交通时间及进出港口以出票为准,我社将根据具体时间和进出港口调整行程,以我社计调最后的行程确认为准;我社有权根据具体大交通时间调整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变更住宿地点(城市),保证不减少景点和游览时间。
19、团队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准,如客人在当地无异议,返回后我社概不接受投诉;对于客人在行程中反应的问题或投诉,我社将会及时做出处理或补救;
20、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接受旅行社的解释和对条款的说明,同意约定的内容。
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_______ 乙方(旅游者):_______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自费活动:
项目 景点 价格 备注
1 当地现交费用:紫云观光车38+布尼梯田上下索道 120=158元/人,优惠价按138元/人(必须使用,报名收或现场交导游)。 138元/人 (必须使用,报名收或现场交导游)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如在团队出发前即协商确认的则相关费用交组团社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乙方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8.游客需理性谨慎选择所需购买的商品,尽量避免冲动消费,购物点的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谨慎选择。如所购商品无质量问题,旅行社将不负责协助退换货物。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乙方(旅游者签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时间: 年 月 日
400-605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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