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
¥148起
当地玩乐
<省内游>郑州出发焦作峰林峡纯玩1日游(含门票+景交+甜心小屋+ 游船+上行索道往返大巴车)
全程0自费0购物店
- 行程编号:
- 328343
- 出发地:
- 郑州
本产品由河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行程亮点:
峰林峡以山水交融的翡翠湖为主体,融山的隽秀、水的神韵为一体,被誉为“人间天上一湖水,万千景象在其中”,更有“云台天池”的美誉。 境内十里平湖宛若一条在峡谷中飘拂的玉带,湖区岛屿星罗棋布,湖周峰峦起伏,湖面波光涟漪。
- 产品介绍
- 费用说明
- 退改政策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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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康辉精选度假产品
峰林峡以山水交融的翡翠湖为主体,融山的隽秀、水的神韵为一体,被誉为“人间天上一湖水,万千景象在其中”,更有“云台天池”的美誉。 境内十里平湖宛若一条在峡谷中飘拂的玉带,湖区岛屿星罗棋布,湖周峰峦起伏,湖面波光涟漪。
郑州早上6点半左右集合出发,赴峰林峡景区(车程约2个半小时)抵达景区,游览天王峰码头,观看聚仙台、紫霞洞、圣母洞,用完中餐后,游览老君滩—一碗水,观看五方帝君、老君滩步道、天书壁。自由拍照!下午4点左右乘车返回郑州,集散地散团,结束愉快行程!
郑州早上6点半左右集合出发,赴峰林峡景区(车程约2个半小时)抵达景区,游览天王峰码头,观看聚仙台、紫霞洞、圣母洞,用完中餐后,游览老君滩—一碗水,观看五方帝君、老君滩步道、天书壁。自由拍照!下午4点左右乘车返回郑州,集散地散团,结束愉快行程!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门票:门票+交通+游船+上乘索道票+玻璃廊桥+甜心小屋;
2、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3、交通:空调旅游大巴;
4、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2、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3、交通:空调旅游大巴;
4、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1、景区内二次消费
2、餐费
3、费用包含中不含的一切费用。
2、餐费
3、费用包含中不含的一切费用。
退改政策
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注意事项
1、请您在旅游期间注意自己的人身及财务安全;观景不走路,走路不观景;
2、我社导游于出发前一天18:00—20:00之间通知客人集合时间、地点、车牌号;
3、我社保留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顺序进行调整的。
4、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自然灾害如大雪、台风、大雾或人为不可抗拒原因、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造成延误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我社将尽力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特别提醒
【身份登记】出行前请配合旅行社进行身份信息登记,以便实名预约景区门票
根据《旅游法》第十五条规定
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2、我社导游于出发前一天18:00—20:00之间通知客人集合时间、地点、车牌号;
3、我社保留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顺序进行调整的。
4、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自然灾害如大雪、台风、大雾或人为不可抗拒原因、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造成延误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我社将尽力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特别提醒
【身份登记】出行前请配合旅行社进行身份信息登记,以便实名预约景区门票
根据《旅游法》第十五条规定
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